违反出境入境行为人传唤条款规定会怎样?


在了解违反出境入境行为人传唤条款规定的后果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什么是传唤。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在出境入境管理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对于涉嫌违反出境入境管理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进行传唤调查。 该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对涉嫌违反出境入境管理的人员,可以当场盘问;经当场盘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继续盘问:(一)有非法出境入境嫌疑的;(二)有协助他人非法出境入境嫌疑的;(三)外国人有非法居留、非法就业嫌疑的;(四)有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破坏社会公共秩序或者从事其他违法犯罪活动嫌疑的。被盘问人的留验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 如果违反了关于传唤的相关规定,比如被传唤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公安机关可以强制传唤。而且,违反出境入境相关规定本身可能面临多种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一)持用伪造、变造、骗取的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二)冒用他人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三)逃避出境入境边防检查的;(四)以其他方式非法出境入境的。 如果在被传唤过程中,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所以,违反出境入境行为人传唤条款规定,不仅会面临传唤相关的强制手段,还可能因为违反出境入境管理本身以及阻碍执行职务等行为受到相应的罚款、拘留等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