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双方有哪些责任?

我最近签了一份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但是不太清楚合同里双方具体要承担什么责任。比如施工过程中出问题了,是哪方负责;工期延误又该谁担责。想了解一下建筑工程承包合同里双方的责任到底是怎么规定的,心里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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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程合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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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是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合同。在这份合同中,双方都承担着各自的责任。 对于发包方来说,有以下重要责任。首先是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比如办理好施工所需的各种证件、批件,保证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八条规定,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等。如果发包方没有按照约定提供这些条件,导致承包人无法正常施工,那么发包方就需要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等损失。 其次,发包方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这是发包方最基本的义务之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订立的数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均无效,但建设工程质量合格,一方当事人请求参照实际履行的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如果发包方不按时支付工程款,承包人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比如支付逾期利息等。 再者,发包方有对工程进行检查和验收的责任。在施工过程中,发包方有权对工程的进度、质量等进行检查,但检查不能妨碍承包人的正常作业。当工程竣工后,发包方要及时组织验收。《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而承包方也承担着一系列责任。首要的是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民法典》第八百零一条规定,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工程质量出现问题,承包方需要负责修复,并且可能要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其次,承包方要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工程。如果因为承包方的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承包方要承担违约责任。比如合同中可能约定了每延误一天需要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 此外,承包方还要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负责。要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障施工人员和周围环境的安全。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承包方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施工安全方面有明确的规定,承包方必须严格遵守。 总之,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双方的责任是明确且相互制约的。双方都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履行自己的责任,这样才能保障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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