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结婚之前男方给女方买的房子是否属于赠与?
我和男朋友还没结婚,他给我买了套房子。我有点担心这房子的归属问题,不知道从法律上来说,这种没结婚前男方给女方买的房子,算不算赠与呢?我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好让自己心里有底。
展开


在法律上,判断没结婚之前男方给女方买的房子是否属于赠与,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分析。 赠与是一种双方的法律行为,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财物无偿给予另一方(受赠人),并且受赠人表示接受的行为。就没结婚前男方给女方买房这件事,如果男方有明确的表示,比如书面协议或者聊天记录等能证明他是自愿将房子送给女方,并且女方也接受了,那么这种情况通常可以认定为赠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从这个条文可以看出,只要满足赠与人自愿无偿给予、受赠人接受这两个条件,赠与合同就成立。 然而,如果男方买房并不是出于赠与的意思,比如是以结婚为目的,将买房作为一种彩礼性质的行为,而最终双方没有结婚,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男方可能会要求女方返还房子。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虽然房子不一定完全等同于彩礼,但在某些情况下,如果符合相关情形,法院也可能会根据公平原则等因素进行判决。 所以,没结婚之前男方给女方买的房子是否属于赠与,关键在于男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以及是否有相关证据来证明这种意思表示。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