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伤人需要赔偿的费用都有哪些?


在交通事故中撞伤人后,需要赔偿的费用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该条法律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首先是医疗费,这是指为了治疗伤者身体损伤而产生的费用,比如挂号费、检查费、药费、手术费等等。这些费用需要有相应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等作为证据。 护理费是指在伤者治疗和康复期间,由于生活不能自理而需要他人护理所产生的费用。护理费的计算通常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来确定。如果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交通费是指伤者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一般需要以正式票据为凭,并且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营养费是为了促进伤者身体恢复而补充营养所支出的费用。法院通常会根据伤者的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来确定营养费的具体数额。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伤者在住院期间的伙食费用。一般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误工费是指伤者因受伤无法正常工作而导致的收入损失。误工费根据伤者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伤者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伤者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伤者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如果伤者因伤致残,还需要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根据伤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如果不幸造成伤者死亡,那么赔偿的费用还包括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