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抢小孩离婚会怎么判?
我遭遇了家暴,对方还抢走了孩子,现在我想离婚。我特别担心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也不知道在这种有家暴和抢孩子的情况下,法院会怎么判财产分割等问题。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如何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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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暴且抢小孩的离婚案件中,法院的判决主要会围绕两个核心问题,即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和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首先,关于子女抚养权的判定。法院在决定子女抚养权时,会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家庭暴力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考量因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如果一方存在家暴行为,这显然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法院通常会倾向于将抚养权判给无家暴行为的一方。而且一方抢走小孩这种不当行为,也可能被法院视为其不利于抚养孩子的因素之一。因为抢夺孩子的行为破坏了孩子生活的稳定性和正常秩序。 其次,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实施家暴的一方属于过错方,法院在分割财产时,会适当照顾无过错方,也就是遭受家暴的一方,可能会让无过错方获得相对较多的财产份额。此外,遭受家暴的一方还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请求离婚损害赔偿,以弥补其因家暴所遭受的身心伤害和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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