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法中消费者权利的保障有哪些?
在电子商务法中,对消费者权利有诸多保障。首先是知情权,这意味着消费者有权了解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七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例如,商家不能隐瞒商品的瑕疵、使用限制等重要信息,要让消费者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做出购买决策。如果商家故意隐瞒或虚假宣传,消费者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责任。
其次是自主选择权,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通过设置不合理的交易条件等方式,限制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该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也就是说,商家不能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强制搭售其他商品或服务。
再者是安全保障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证其网络安全、稳定运行,防范网络违法犯罪活动,有效应对网络安全事件,保障电子商务交易安全。如果因为平台的原因导致消费者的人身或财产受到损害,平台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另外,消费者还有获得赔偿权。当消费者购买到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依法要求退货、更换、 修理等。《电子商务法》规定,消费者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要求赔偿。
最后,还有个人信息保护权。电子商务经营者收集、使用其用户的个人信息,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这意味着商家不能随意泄露、出售消费者的个人信息,要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消费者的隐私。如果商家违反规定,消费者可以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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