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状或者告诉笔录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刑事自诉状和告诉笔录在刑事自诉案件中是非常重要的法律文书,它们记录了自诉人的诉求和案件的基本情况,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它们应当包含的内容。 首先来说刑事自诉状。刑事自诉状是指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控告被告人侵犯其人身权利或财产权利的犯罪行为时所提交的书面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刑事自诉状一般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首部。要写明文书名称,即“刑事自诉状”。还要分别写明自诉人、被告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等。如果有法定代理人或者委托代理人,也要写明他们的基本情况。 二是案由和诉讼请求。要明确指出被告人所触犯的罪名,比如故意伤害罪、侮辱罪等。同时,要清晰地表达自诉人希望通过诉讼达到的目的,例如要求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赔偿经济损失等。 三是事实与理由。这部分是自诉状的核心内容。要详细叙述被告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具体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在叙述事实时,要做到真实、客观、全面。理由部分则要依据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论证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以及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四是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要列举出能够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如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并说明证据的来源。同时,要写明证人的姓名和住所,以便法院进行调查核实。 五是尾部。要写明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自诉人的签名或者盖章,以及起诉的日期。 接下来看看告诉笔录。告诉笔录是司法机关在接受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的控告、举报时所制作的记录。虽然法律没有对告诉笔录的内容作出像刑事自诉状那样明确的格式要求,但一般也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首先是告诉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等信息。这有助于司法机关了解告诉人的身份和相关背景。 其次是案件的基本情况,如犯罪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等。告诉人要尽可能详细地描述案件的情况,以便司法机关准确掌握案件事实。 再者是告诉人的诉求,即告诉人希望司法机关对被告人采取何种措施,是追究刑事责任、追回损失还是其他要求。 最后,告诉笔录需要告诉人签字确认,以表明笔录内容是其真实意思的表达。 总之,无论是刑事自诉状还是告诉笔录,都要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诉人的合法权益,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