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致人死亡坐牢了还需要赔偿吗?
我之前开车出了车祸,导致对方死亡,现在法院判我坐牢。我就想问问,坐完牢之后还需要对死者家属进行赔偿吗?这方面我不太懂,希望能有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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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车祸致人死亡的情况下,即使肇事者坐牢了,仍然是需要进行赔偿的。这涉及到两个不同性质的责任,一个是刑事责任,一个是民事责任。 刑事责任是指犯罪人因实施犯罪行为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接受刑事处罚,像坐牢这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就是刑事责任的一种体现。在车祸致人死亡案件中,如果肇事者的行为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肇事者就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而民事责任主要是一种财产责任,是对受害者及其家属所遭受的损失进行经济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车祸致人死亡,死者家属有权要求肇事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相关的经济损失。 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是相互独立的,承担刑事责任并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所以,坐牢和赔偿是两个不同维度的事情,不能因为坐牢就不进行赔偿,也不能因为进行了赔偿就不承担刑事责任。因此,即使肇事者坐牢了,依然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对死者家属进行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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