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交强险免责条款的内容是什么?
我买了人保的交强险,但是不太清楚具体的免责条款有哪些。万一出了事故,怕自己不了解情况到时候理赔出问题。想知道人保交强险免责条款到底包含哪些内容,哪些情况是保险公司不会赔偿的,求专业人士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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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交强险免责条款是在购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时,需要特别关注的内容。它规定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保险公司将不承担赔偿责任。 首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在以下几种情形下,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是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是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是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并且在上述情形下,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司机没有合法的驾驶资格、喝了酒开车,或者车辆是被盗抢期间出的事故,又或者是车主故意制造事故,保险公司对于财产损失是不赔的,不过对于抢救费用会先垫付,之后再向相关责任人追讨。 其次,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十条,还有一些其他的免责情况。例如,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这很好理解,如果是受害人自己故意去撞车等情况,保险公司肯定不会赔偿。另外,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交强险也不赔。这是因为交强险主要是保障第三方的利益,被保险人自己的财产不在这个保障范围内。同时,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交强险同样不承担赔偿责任。这些费用通常不属于交强险直接保障的损失范畴。总之,了解人保交强险免责条款,能让车主清楚在哪些情况下无法获得赔偿,从而更好地规划自己的风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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