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关于物权保护的内容有哪些?


《民法典》中对物权保护有诸多规定。首先,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 当物权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比如,邻里间因为房屋边界问题产生物权纠纷,双方可以先尝试自行和解,友好协商解决;也可以找第三方,如人民调解委员会来调解。要是双方之前约定了仲裁协议,那就可以提交给仲裁机构仲裁;若这些都行不通,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比如,几个人对某套房子的所有权归属有争议,就可以请求相关部门或法院确认权利。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举例,如果有人未经允许占用了你的房子,你有权要求对方返还。 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比如,邻居在你房屋旁边违规搭建,影响到你的采光权,你就可以要求其排除妨害。 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要是你的车被别人撞坏,你可以要求对方修理恢复原状。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这些保护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根据权利被侵害的情形合并适用。 物权保护还有一些原则,如一体保护原则,即对所有的物权给予承认和保护;平等保护原则,对合法取得的物权给予一视同仁的保护;效益原则,使用尽量少的保护成本换取尽量多的保护收益 。 相关概念: 物权: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像你对自己房子享有的权利就是一种物权。 用益物权:是以物的使用、受益为目的而设立的他物权,比如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人可以使用土地并获取收益。 担保物权:是以保证债务的履行、债权的实现为目的而设立的物权,像抵押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