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签劳动合同需要提前多长时间,有法律依据吗?
我和公司的劳动合同快到期了,不知道公司应该提前多久和我续签合同。也不清楚这方面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来保障我的权益,想问问续签劳动合同到底要提前多久,有没有具体的法律条文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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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合同续签时间方面,目前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并没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续签劳动合同需提前多长时间。 不过,虽然法律没有强制要求具体的提前时间,但这并不意味着续签劳动合同没有相关的法律约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当劳动合同到期,若用人单位继续留用劳动者,就应该及时与劳动者续签书面劳动合同。 从实际操作和法律风险防范角度来看,提前一定时间续签劳动合同是比较合理的。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提前与劳动者沟通续签事宜,可以给双方留出足够的时间考虑和协商合同条款。如果到期后没有及时续签,而劳动者仍在单位工作,从到期次日起,用人单位可能面临支付双倍工资的风险。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一般来说,用人单位通常会提前一个月左右与劳动者协商续签劳动合同的事宜,这样既可以保证有足够的时间进行沟通和决策,也能避免因未及时续签而产生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当然,具体的提前时间可以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实际操作中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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