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男性人口如何定罪?


买卖男性人口在我国涉及多项可能的罪名,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在拐卖方面,如果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男性人口等行为,可能触犯拐卖妇女、儿童罪。不过这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该罪名在法律条文里虽然表述为妇女、儿童,但对于拐卖已满14周岁男性的情况,司法实践中一般会依据具体行为以其他罪名定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特定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这里的特定情形包括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等情况。 其次,如果在买卖男性人口过程中,实施了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行为,可能会构成非法拘禁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再者,若在买卖过程中,有故意伤害男性人口身体的行为,则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的故意伤害罪来定罪处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此外,如果在收买男性人口后,按照被买人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处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第六款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总之,买卖男性人口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会根据具体的行为和情节,依据相应的法律条文进行定罪量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