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军婚如何定罪量刑,女方不用定罪吗?
我认识一个女性,她和现役军人的配偶有了不正当关系。现在大家都在说这是破坏军婚,可有人说女方不用定罪。我就想搞清楚,破坏军婚到底是怎么定罪量刑的,女方真的不用承担法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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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军婚指的是行为人在明知对方是现役军人配偶的情况下,还与其结婚或者同居的行为。这里的现役军人,就是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或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且有军籍的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也就是强奸罪的规定,量刑更重。 关于女方是否不用定罪,这种说法是不准确的。如果女方明知对方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还与之同居或结婚,那么女方同样构成破坏军婚罪,要按照上述法律规定进行定罪量刑。但如果女方并不知情对方是现役军人的配偶,在主观上没有犯罪故意,那么女方通常不构成此罪。 总之,破坏军婚罪的认定主要看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明知以及客观上是否实施了与现役军人配偶同居或结婚的行为,而不是依据性别来决定是否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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