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著作权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音像、计算机软件等作品,出版他人享有独占出版权的图书,未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音像制品,制作、展览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下面我们具体来看看它的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或者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或者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或者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第一种情形是违法所得数额三万元以上的。这里的违法所得就是通过侵犯他人著作权行为所获得的非法利益。比如一个人未经许可复制发行他人的音乐作品,靠售卖这些盗版音乐赚了三万元以上,就可能达到立案标准。 第二种情形是非法经营数额五万元以上的。非法经营数额是指行为人在实施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过程中,制造、储存、运输、销售侵权产品的价值。举例来说,如果有人大量复制盗版书籍,这些盗版书籍的总价值达到五万元以上,就符合这一立案标准。 第三种情形是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复制品数量合计五百张(份)以上的。比如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该软件五百份以上,就会被立案追诉。 第四种情形是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复制品数量合计五百张(份)以上的。 第五种情形是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这是一个兜底条款,由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比如虽然违法所得或者非法经营数额没有达到上述标准,但侵权行为给著作权人造成了极其严重的损失,或者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等,也可能被认定为情节严重而立案追诉。 总之,如果发现自己的著作权被侵犯,并且侵权行为符合上述立案标准,就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