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侵权调解笔录该怎么写?


著作权侵权调解笔录是在著作权侵权纠纷调解过程中,对调解情况进行记录的书面材料。 首先,笔录要包含基本信息,这些信息就像是一份档案,能清晰地表明这份笔录是关于哪一场调解的。要记录调解的时间,精确到年、月、日、时、分,地点具体到详细地址;记录员、调解员的姓名、身份信息等也要准确记录。同时,明确案由,也就是因为什么产生的纠纷,这里就是著作权侵权纠纷。还要记录当事人双方的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要记录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等。这部分信息能够确定参与调解的各方主体,方便后续查阅和追溯。 其次,要记录调解过程。在这部分,调解员会告知当事人相关权利和义务,比如当事人有选择或接受调解员的权利,有接受调解、拒绝调解或者要求终止调解的权利,有要求调解公开进行或者不公开进行的权利,还有自主表达意愿、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的权利;相应地,要履行如实陈述纠纷事实、遵守调解纪律、尊重调解员以及尊重对方当事人权利等义务。记录员要如实记录当事人是否听清楚并有无异议。接着是双方当事人分别陈述纠纷事实和理由,以及提供的相关证据。这部分内容非常关键,它是调解后续走向的基础,能让调解员清楚了解双方争议的焦点和依据。 然后,记录调解协议内容(如果达成协议)。如果经调解双方达成了协议,这部分要详细记录协议内容,包括纠纷的主要事实、争议事项以及各方当事人的责任,还要明确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具体内容,履行的方式、期限等。比如,侵权方承诺在什么时间内停止侵权行为,如何赔偿损失等。 最后,要记录签名盖章情况。调解笔录完成后,需要当事人、调解员、记录员签字确认,如果是调解协议书,根据《人民调解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调解协议书自各方当事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人民调解员签名并加盖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之日起生效。调解协议书由当事人各执一份,人民调解委员会留存一份。这样一份完整的调解笔录或协议书,能为后续可能出现的问题提供明确的依据和参考。 相关概念: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在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人民法院指导下进行工作。 调解协议书:是双方当事人在调解组织主持下达成和解协议后形成的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文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以及纠纷解决方式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