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多元调解失败后可以通过什么程序起诉?
当离婚多元调解失败后,接下来就可以启动离婚诉讼程序。以下为您详细介绍起诉的具体步骤:
首先是起诉阶段。起诉方也就是原告,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起诉状要包含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比如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还要写明诉讼请求,通常就是请求判决离婚、对子女抚养权和财产分割等问题提出自己的要求,并且要阐述支持这些请求的事实和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其次是受理阶段。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会对其进行审查。如果符合起诉条件,就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如果不符合起诉条件,会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中有明确规定。
然后是审理前的准备阶段。法院立案后,会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要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信息。法院会对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审查核实,也可能会根据情况进行调查取证等工作。
最后是开庭审理阶段。法院会提前通知当事人开庭的时间、地点等信息。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可以进行陈述、举证、质证、辩论等。法院会根据庭审情况和相关证据,对离婚案件作出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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