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付劳务报酬是否需要交税?
我公司最近要对公支付一笔劳务报酬,不太清楚在这种情况下是否需要交税。不知道税法对于对公支付劳务报酬这块是怎么规定的,想了解清楚,避免后续出现税务问题,所以来问问大家。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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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支付劳务报酬是需要交税的。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劳务报酬的概念。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像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在对公支付劳务报酬时,支付方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然后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劳务报酬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
同时,对于企业来说,支付的劳务报酬如果符合规定,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规定,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所以企业需要取得合法有效的发票,才能够将该笔劳务报酬在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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