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欠款人告上法庭需要花费多少钱?


将欠款人告上法庭涉及的费用主要是案件受理费,这是向法院提起诉讼时需要缴纳的费用。它的收取标准通常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来计算。 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例如,若欠款金额是5万元,那么案件受理费的计算方式为:1万元以下交50元,超过1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是4万元,这部分按2.5%交纳,即40000×2.5% = 1000元,总共需交1000 + 50 = 1050元。 此外,在诉讼过程中还可能产生其他费用,比如申请财产保全的费用。财产保全是为了防止欠款人转移财产,确保将来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根据规定,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还有可能会产生公告费,如果无法直接送达法律文书给欠款人,就需要通过公告的方式送达,这时就会产生公告费用,具体金额由公告的媒体和方式决定。另外,如果聘请律师代理诉讼,还需要支付律师代理费,律师收费通常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涉及金额、律师的经验和知名度等因素来确定,没有统一的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