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电动车被小车撞了可以索要哪些费用?


当骑电动车被小车撞了之后,受害人依法可以索要多种合理费用。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医疗相关费用。这包括了因受伤去医院看病产生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等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比如,被撞后去拍X光片、做CT检查的费用,以及购买治疗伤痛药物的费用,都在此列。 其次是误工费。如果因为这次事故导致受害人无法正常工作,从而减少了收入,那么就可以索要误工费。计算误工费时,一般是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确定。误工时间要以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相关鉴定来确定。《民法典》也明确规定,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应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比如,受害人是上班族,因为受伤请假一个月不能上班,单位扣除了这一个月的工资,那么这扣除的工资就是误工费的范畴。 再者是护理费。要是受害人受伤比较严重,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护理,那么护理人员的费用也可以向责任方索要。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同样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这属于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比如请护工照顾受伤的受害人,护工每天的工钱就是护理费。 另外还有交通费。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也可以索赔。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这也是《民法典》规定的合理赔偿范围。比如,受害人坐出租车去医院复诊的费用就属于交通费。 如果电动车在事故中损坏了,还可以索要财产损失费用。也就是维修电动车的费用,如果电动车完全报废无法维修,那么可以要求按照电动车的实际价值进行赔偿。这同样符合《民法典》中关于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的规定。 若受害人因伤致残,除了上述费用外,还可以索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残疾赔偿金是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来计算的。而残疾辅助器具费是指因残疾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费用。被扶养人生活费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的生活费用。这些赔偿项目都有《民法典》以及相关司法解释作为依据。 若不幸导致受害人死亡,其近亲属可以索要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费用。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则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