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夫妻旅游欠债离婚会怎么判?

最近在考虑离婚的事情,之前和另一半旅游的时候欠了些债,现在闹离婚,不知道这笔债务法院会怎么判,想了解下具体是按照什么标准来划分债务承担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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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夫妻离婚时涉及旅游欠债的情况,法院的判决是有明确法律依据和判断标准的。 首先要明确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比如夫妻一起在旅游时共同签字借的钱,或者其中一方借的钱但另一方后来认可了,那就属于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如果旅游欠债被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要是夫妻两人所拥有的共有财产在偿付这笔债务时出现短缺现象,或者夫妻双方已经就共同财产进行了划分和分配,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有必要先通过协议协商的方式自行解决债务问题,如果双方在协商过程中未能达成共识,则应交由人民法院进行裁决和判断。 要是该旅游欠债被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那么这笔债务就由个人负责偿还。 总之,法院判决的关键在于确定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以此来决定债务最终由谁承担。相关概念:(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承担的债务 个人债务:夫妻一方单独承担的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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