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开庭人员组成是怎样的?
我收到了法院开庭的通知,但是不太清楚开庭的时候都有哪些人会在。我想知道一般法院开庭人员组成都包括谁呀,他们各自都有什么职责呢?我心里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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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开庭时的人员组成通常包括以下几类: 首先是审判人员,这是庭审的核心组成部分。审判人员一般由法官或者由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法官是经过专业法律训练、具备司法资格的人员,他们负责主持庭审的进行,根据法律规定和庭审中查明的事实来适用法律作出裁判。人民陪审员则是从普通公民中随机选出的,他们在一些案件中参与审判,和法官共同审理案件,行使部分与法官相同的权力,比如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问题发表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利。 其次是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当事人就是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比如原告和被告。原告是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一方,他们希望通过法院的判决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被告则是被原告起诉的一方,需要针对原告的诉求进行答辩。诉讼代理人是当事人委托的,帮助他们进行诉讼活动的人,可以是律师,也可以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等符合法律规定的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诉讼行为。 还有证人、鉴定人等其他诉讼参与人。证人是知晓案件有关情况、并被法院通知出庭作证的人,他们需要如实陈述自己所知道的事实,帮助法院查明案件真相。鉴定人则是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当案件涉及到一些专业问题,比如笔迹鉴定、伤情鉴定等,就需要鉴定人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意见,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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