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无故生气离婚法院会怎么判?
我和另一半最近老是因为一些小事生气,闹到要离婚的地步了。现在想了解一下,如果真走到法院那一步,法院会怎么判呢?是会直接判离,还是会看具体情况?想知道在这种没有什么大矛盾,就是生气想离的情况下,财产、孩子这些一般会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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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遵循的一个重要原则是看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当夫妻因为生气闹到要离婚时,法院一般会先进行调解工作。调解的目的就是看能不能让夫妻双方化解矛盾,重归于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这里所说的“感情确已破裂”有多种情形,比如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还有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要是在调解之后,发现夫妻感情并没有达到破裂的程度,那么法院可能不会准予离婚。但要是调解无效,且综合各种情况判断夫妻感情确实破裂了,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同时,法院还会处理一系列相关问题,比如财产分配,一般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孩子抚养问题,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相关概念: 重婚: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的行为。 同居: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家庭暴力: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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