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纠纷的时效性是怎样的?


债权债务纠纷的时效性,通常指的是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会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简单来说,如果过了这个时效,虽然你仍然可以去法院起诉,但如果对方以时效已过进行抗辩,你可能就无法胜诉拿到钱了。 在我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举个例子,假如你和朋友约定了还款日期,到了还款日期朋友没还钱,从这个还款日期届满之日起,你就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损害了,那么诉讼时效就开始计算三年。如果你一直没去催朋友还钱,三年之后才去法院起诉,朋友又提出时效抗辩,那你就可能面临败诉风险。 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你可以随时要求对方还款,但要给对方合理的准备时间。在你要求对方还款而对方拒绝还款时,诉讼时效开始起算三年。比如你在今年1月1日要求朋友还钱,朋友说不还,那么从1月1日开始,往后三年就是诉讼时效期间。 不过,诉讼时效也存在中断、中止的情况。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比如你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向对方催要过欠款,或者对方承诺还款,这都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暂时停止。待中止时效的事由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比如在诉讼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使你无法向对方主张权利,就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止。《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一)不可抗力;(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了解债权债务纠纷的时效性对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至关重要。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债权人要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避免因时效问题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同时,债务人也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避免陷入法律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