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种子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我最近接触到一些关于毒品原植物种子买卖的案例,不太清楚什么样的行为会构成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种子罪。想了解下这个罪名具体的犯罪构成,比如涉及的主体范围、主观方面需要具备什么条件等。
展开 view-more
  • #毒品犯罪
  • #种子买卖
  • #犯罪构成
  • #毒品原植物
  • #刑事处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种子罪的犯罪构成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的管理制度。毒品原植物是提炼、加工成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吗啡、可卡因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原植物,国家对其种植、买卖等有严格的管理制度,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种子的行为破坏了这种管理制度。例如,罂粟是常见的毒品原植物之一,非法买卖其种子就侵犯了国家相关管理制度。 **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有关法规,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行为。比如非法买卖未经灭活的罂粟种子,达到一定数量就符合此要件。根据相关规定,罂粟种子五十克以上、罂粟幼苗五千株以上;毒品种子五十千克以上、毒品幼苗五万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数量较大的,就达到立案追诉标准。 **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一般是指已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也就是说,只要是在法律上能够对自己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实施了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种子的行为,都可能构成此罪。 **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是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种子,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行为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例如,行为人清楚知道自己买卖的是罂粟种子,且知道这种行为是违法的,但仍然进行买卖,就具备主观故意。 相关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条规定,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第三百五十六条规定,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