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种子罪是如何构成的?
最近对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种子罪比较关注,自己在一些新闻里看到过相关案例,但不太清楚到底怎样才会构成这个罪。想具体了解一下,在什么情况下,一个行为就会被认定为构成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种子罪呢?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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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种子罪的构成需要满足多个方面的条件。
首先是客体方面,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的管理制度。国家为了防止毒品原植物被非法利用来制造毒品,从而危害社会和公众健康,制定了一系列严格的管理制度。
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有关法规,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行为。这里所说的非法买卖,就是指用金钱或者实物作价去非法购买或者出售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非法运输是指没有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私自去运输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这既包括在国内运输,也包括在国境、边境非法输入输出;非法携带、持有则是说违反国家规定,没有合法的权利却占有、携带、藏有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幼苗。而且必须达到数量较大这个标准才构成犯罪。
主体方面,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这意味着只要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能构成本罪。
主观方面,本罪要求是故意。也就是行为人明明知道自己的行为是非法的,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社会的结果发生。如果是因为过失而携带了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是不构成此罪的。
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条规定,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总之,只有同时符合上述几个方面的条件,才会构成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种子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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