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有哪些区别,又该如何判定呢?

在实际生活中,很多人搞不清自己和单位之间到底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比如有的兼职人员不清楚自己的工作性质,担心权益受影响;还有一些企业在用人时也不确定和员工是哪种关系,怕出现法律风险。想具体了解下二者的区别,以及怎么准确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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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在多个方面存在区别,具体判定方法如下: **主体资格方面**:劳动关系的双方主体具有特定性。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一方是用人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另一方是符合劳动年龄条件,具有劳动权利和劳动行为能力的劳动者。而劳务关系的主体类型较多,不具有特定性,可能是两个或多个平等主体,比如法人之间、自然人之间、法人与自然人之间等。并且法律法规对劳务提供者主体资格的要求,相较于劳动关系主体要求没那么严格。 **主体地位方面**:建立劳动关系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地位不平等,不仅存在财产关系,还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人身隶属关系。劳动者需接受用人单位管理,遵守规章制度,按安排工作和人事安排行事,反映的是稳定、持续的生产资料、劳动者与劳动对象相结合的关系。而劳务关系中,双方是平等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只体现财产关系,不存在人身隶属关系,且关系往往具有临时性、短期性、一次性等特点。 **当事人权利义务方面**:劳动关系中,除一般义务外,还存在附随义务。例如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承担劳动风险,劳动者要遵守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等。而劳务关系中不存在这些附随义务。具体体现在: - **报酬、社会保障待遇**: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等待遇。若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受伤或患职业病,属于工伤事故,劳动风险由用人单位承担;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工作风险通常由提供劳务者自行承担,除非雇工方提供工作环境和条件及法律另有规定。 - **报酬支付的原则**:劳动关系受法律规制较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工资需遵循按劳分配、同工同酬原则,并遵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规定;劳务关系中,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支付的报酬由双方协商确定,但不得违背民法典平等、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等原则。 **法律适用和合同形式方面**:劳动关系主要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进行调整,其确立通常需通过书面的劳动合同;劳务关系主要受《民法典》规范,合同形式除书面外,还可以是口头或其他形式。 在判定时,可综合考虑以上因素,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分析。例如,看双方是否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是否有稳定持续的工作安排、是否享受社保福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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