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主要区别有哪些?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区别: **主体方面**: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确定的,一方是用人单位(如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及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另一方是劳动者(自然人,且年龄上需年满16周岁,女工不超过50周岁,男工不超过60周岁)。而劳务关系的主体不确定且范围广泛,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只要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例如,某工厂招聘工人建立的是劳动关系,而个人请另一个人帮忙做一天家务形成的就是劳务关系。 **关系性质方面**:劳动关系中,双方不仅有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人身关系,也就是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除提供劳动外,要接受用人单位管理,服从安排,遵守规章制度。比如,公司员工需遵守公司的考勤、考核等制度。而劳务关系中,双方只存在财产关系,彼此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例如,个人请人装修房屋,装修工人按要求完成工作即可,不受请用人的管理。 **劳动主体待遇方面**: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用人单位会为其缴纳社保,按月支付薪酬和其他福利待遇。例如,正式员工享有五险一金、带薪年假等福利。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比如,临时帮人搬运货物的工人,完成工作后获得相应报酬,没有其他福利。 **适用法律方面**:劳动关系主要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调整。例如,在解决劳动纠纷时,会依据这些法律规定来判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劳务关系主要由《民法典》调整。例如,个人之间的劳务纠纷,会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合同法定形式方面**:劳动关系的确立,法定形式是书面的劳动合同。而劳务关系须用劳务合同来确立,其法定形式除书面外,还可以是口头和其他形式。例如,单位雇佣员工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个人请人临时帮忙干活,可以口头约定报酬等事项。 **争议解决方式方面**: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必须先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劳动仲裁是民事诉讼的前置程序,未经仲裁不得诉讼。申请仲裁的时效为一年。例如,员工与公司因工资纠纷发生争议,需先申请劳动仲裁。因劳务关系发生争议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直接至法院起诉,不需要先经过劳动仲裁程序。比如,个人请的装修工人因报酬问题产生纠纷,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