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究竟在哪里?

我在找工作的时候,有些单位提供的是劳务合同,有些是劳动合同,我不太清楚这两者具体有啥不同。我想知道在实际工作中,这两种合同在各方面到底有哪些明显的区别,对我自身权益又会有哪些不同的影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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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存在多方面的区别,具体如下: **法律性质**: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依据,属于劳动法范畴。例如,劳动者在企业上班,签订劳动合同后,就与企业建立了劳动关系,受劳动法保护。而劳务合同是建立民事、经济法律关系的依据,属于民法、经济法范畴。比如,个人请另一个人帮忙完成一项临时工作,双方签订的就是劳务合同。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合同主体**: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如公司、企业等。而劳务合同的主体既可以都是公民,也可以都是法人,或者是公民与法人,对主体没有特殊要求。例如,两个自然人之间可以签订劳务合同,一方为另一方提供劳务服务。 **主体地位**:劳动合同签订后,劳动者便成为用人单位的一员,二者的关系具有从属性。比如,企业员工需要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按照公司安排进行工作。劳务合同的主体之间不存在从属关系,双方始终是相互独立的平等主体,以自己的名义分别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例如,个人请人帮忙装修房屋,装修工人按照约定完成工作即可,不受请人方过多管理。 **合同内容**: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例如,建筑公司要为工地工人提供安全帽、安全绳等防护用品。劳务合同则无须规定这方面的内容。 **报酬原则**: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以及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付劳动报酬、劳动福利待遇等,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例如,工厂工人按照生产产品的数量和质量获取工资,且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福利等。劳务合同中的劳务价格是按等价有偿的原则支付,一般根据双方约定的劳务成果来确定报酬。 **纠纷处理**: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时,必须经仲裁前置程序后,司法机关才能介入,争议应适用劳动法的规定处理,仲裁机构或法院可以裁判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解除需遵循法定程序。而劳务合同发生争议时,法院可直接受理,适用民法的规定处理,解除没有特别程序,双方均可随时解除雇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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