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务工合同与劳动合同有哪些区别?

我最近找工作,有些公司提供的是劳务工合同,有些是劳动合同,不太清楚两者的差别。这对我的权益保障好像有影响,所以想具体了解下它们在各方面的区别,好判断哪种合同对我更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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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劳务工合同通常指的是劳务合同,它与劳动合同存在多方面的区别,具体如下: **主体资格方面**: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必须是用人单位(法人或组织),另一方是劳动者个人,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而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组织,主体范围更为广泛。例如,一家企业与一名员工签订的是劳动合同,而该企业与另一家提供清洁服务的公司签订的清洁服务劳务合同,主体情况就有所不同。 **合同性质方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用工合同,以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内部员工为目的;劳务合同是提供劳务一方为接受劳务一方提供服务的合同,以提供劳务方的劳动行为作为合同标的。比如,某工厂招聘工人并签订劳动合同,工人成为工厂的一员,按工厂安排进行生产工作;而某人临时为一家公司搬运货物签订的劳务合同,完成搬运工作即可,无需成为公司内部员工。 **权利义务方面**: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间不仅有财产关系,还存在人身关系,劳动者需遵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双方是隶属关系,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等;劳务合同的双方主体之间仅存在财产关系,双方法律地位平等,不存在隶属关系,提供劳务一方无需成为用工单位成员。例如,企业员工需按时打卡、服从工作安排,企业要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而劳务人员只需按约定完成劳务任务,用工方支付报酬即可。 **救济途径方面**:劳动争议需要仲裁前置程序,即争议一方应先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若不服劳动仲裁结果,在法定期间内才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劳务合同纠纷出现后,争议双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无须经过“仲裁前置”程序。比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问题产生争议,需先申请劳动仲裁;而劳务人员与用工方因劳务报酬产生纠纷,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劳动支配权和劳动风险责任承担方面**:劳务合同中劳务支配权在提供劳务者,劳动风险责任也由提供劳务者自行承担;劳动合同中劳动支配权在用人单位,劳动风险由社会、用人单位、劳动者三方承担。例如,劳务人员在提供劳务过程中受伤,一般由自己承担相应风险;而企业员工在工作中受伤,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由社会、企业和员工共同分担风险。 **报酬性质和支付方式方面**:劳务报酬根据劳务市场价格确定,由双方当事人约定,国家无强制性规定,支付方式一般为一次性或分批支付;劳动报酬根据劳动的数量和质量确定,由双方当事人约定,但须遵守国家最低工资等强制性规定,支付形式往往特定化为一种持续、定期的工资支付。例如,某劳务人员完成一项设计任务后,一次性获得劳务报酬;而企业员工每月按固定时间领取工资,且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依据方面,劳动合同主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规调整;劳务合同主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民法、经济法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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