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需要满足哪些主要条件?
我家有一套房产,涉及到继承的问题,不太清楚具体要满足啥条件。比如是不是只要是亲属就能继承?房产的性质有没有要求?我想详细了解一下房产继承在法律上明确规定的主要条件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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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需要满足以下主要条件: 首先,被继承人必须已经死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如果被继承人在生前就将房屋产权交给指定的继承人,这属于赠与行为,而非继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其次,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如果被继承人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此时算作遗赠,并非继承。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在法律中有明确规定,其中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相关法律依据可参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再者,被继承的房产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的个人房产。如果房屋为共有房产,那么在继承时就要进行产权分割,只有分割后归被继承人的个人房产才能被继承人所继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最后,房产继承需符合法定继承的相关规定。即继承人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和方式进行继承。不过,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留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则按照遗嘱继承办理;若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这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中有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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