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用工合同和劳动合同有哪些区别?


劳务用工合同和劳动合同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区别: **法律性质**: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依据,受劳动法调整。比如,一家工厂招聘工人,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这就确立了双方的劳动关系,工厂要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保障工人权益。劳务合同是建立民事、经济法律关系的依据,主要受民法、经济法调整。例如,个人请另一个人帮忙搬运家具,双方签订的就是劳务合同,属于民事关系范畴。 **合同主体**: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像正规企业招聘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主体就是企业和员工。劳务合同的主体既可以都是公民,也可以都是法人,或者是公民与法人。比如,两个自然人之间约定一方为另一方提供某项服务而签订的劳务合同,或者企业与另一个企业签订的关于某项劳务合作的合同。 **主体地位**:劳动合同签订后,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一员,二者关系具有从属性。例如,公司员工要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听从公司的工作安排。劳务合同的主体之间不存在从属关系,双方是相互独立的平等主体。例如,装修公司请的临时工,临时工只需按约定完成工作,不受装修公司其他规章制度的约束。 **合同内容**: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比如,建筑公司要为工地工人提供安全帽、安全绳等防护用品。劳务合同一般无须规定这方面内容。例如,个人请人打扫家庭卫生,就不需要提供劳动保护用品。 **报酬原则**: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以及国家有关规定给付劳动报酬,体现按劳分配原则,还会有劳动福利待遇等。例如,工厂工人根据生产产品的数量和质量获得工资,还有五险一金等福利。劳务合同中的劳务价格是按等价有偿的原则支付。比如,个人请人搬运家具,按搬运的工作量支付相应报酬,不存在福利待遇。 **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可能承担行政责任、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比如用人单位非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可能会被劳动监察部门处罚。违反劳务合同一般只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不涉及行政和刑事责任。例如,一方未按约定完成劳务工作,只需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法律依据方面,《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