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算参与聚众斗殴?
我跟朋友一起出去玩,结果他们和别人起了冲突打起来了,我在旁边没动手,但也没离开。我现在很担心自己这种情况算不算参与聚众斗殴,想了解下法律上到底什么情况算参与聚众斗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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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斗殴是一种较为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通俗来讲,聚众斗殴指的是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从行为主体来看,聚众斗殴的“聚众”一般是指纠集三人以上(包括三人)。只要是积极参与到斗殴行为中的人,就算是参与聚众斗殴。积极参与包括直接实施斗殴行为的人,比如动手打人、持械伤人等。 同时,那些在现场起到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人,即便可能没有直接动手,也被认定为参与聚众斗殴。比如在斗殴前组织人员、安排分工,或者在斗殴过程中指挥其他人行动等。 另外,对于那些虽然没有直接动手打人,但在现场为斗殴者助威、壮势,对斗殴的发生起到推动作用的人,也可能被视为参与聚众斗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四)持械聚众斗殴的。所以,判断是否参与聚众斗殴,不能仅仅看是否动手,还需要综合考虑在整个事件中的具体行为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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