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鉴定告知是怎样的?

我涉及一个刑事案件,最近警方做了相关鉴定,我不太清楚在办理刑事案件程序里,对于鉴定结果告知这一块是怎么规定的。想知道警方有没有义务告知我鉴定结果,应该在多久告知,告知的方式是什么等这些具体内容。
展开 view-more
  • #鉴定告知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办理刑事案件中,鉴定告知是一项重要的程序规定。首先,我们来理解一下“鉴定”这个概念。简单来说,鉴定就是司法机关为了解决案件中的某些专门性问题,指派或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别和判断。比如在伤害案件中,对伤者的伤情进行鉴定;在盗窃案件中,对被盗物品的价值进行鉴定。 关于鉴定告知,《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有明确规定。该规定要求,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这是为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让他们了解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信息。 从时间上来说,一般是在收到鉴定意见之日起五日内将鉴定意见复印件送达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这就给了当事人一定的时间去了解鉴定结果,并考虑是否需要提出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申请。 在告知方式上,通常是以书面形式将鉴定意见复印件送达当事人。这样做是为了留下书面记录,保证程序的规范性和可追溯性。 如果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公安机关提出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申请。公安机关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如果认为申请理由正当,就会批准进行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这也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一种方式,让他们有机会对鉴定结果进行质疑和进一步核实。 总之,鉴定告知程序在刑事案件办理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它既保障了当事人的知情权,又为当事人提供了维护自身权益的途径。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