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支持哪些赔偿?

我遇到个事儿,有人犯罪行为给我造成了损失,我想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索赔。但不太清楚具体能主张哪些赔偿。想知道在人身损害、财产损害方面具体都能要求赔什么,想详细了解下相关赔偿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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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支持的赔偿主要包括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害赔偿两方面。 首先是人身损害赔偿: - 医疗费:按照实际产生的数额确定,但要是治疗该伤害必要的费用,像整形、康复治疗产生的额外费用不算在内。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 误工费:根据受害者工作单位实际扣发的工资来定,同时不能超过本地平均生活水平的三倍。 - 护理费:就是为满足治疗需求实际支付给护理人员的费用,上限不能超过医院护理人员的实际收入。 - 交通费:以必要且实际发生的费用为准。 - 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来计算。 - 若造成残疾,还涉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配置费。残疾赔偿金是对因残疾导致的收入减少等损失的赔偿;残疾辅助器具配置费是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等而配置器具的费用。 - 要是导致被害人死亡,会有死亡赔偿金以及丧葬费。丧葬费按照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其次是财产损害赔偿:主要针对因犯罪行为而遭受损坏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物损失,以及犯罪行为损坏的财物所必然产生的经济损失,比如修理费等。 不过要注意,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包括精神损失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同时,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不包含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规定的“物质损失”赔偿范围内,需要另行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并且,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的物质损失,只能依照刑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不能通过附带民事诉讼直接获得赔偿。 相关概念: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就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害人因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了,被害人就有权同时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物质损失:指因犯罪行为造成的实际的财物损失以及人身伤害带来的经济损失等实实在在的损失。 精神损失:像因犯罪行为导致被害人精神痛苦、心理创伤等无形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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