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有哪些区别?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在赔偿范围上确实存在一些区别。 首先,来说说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简单理解就是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审判的过程中,让其对受害人遭受的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并且,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般不包括精神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通常也不在其赔偿范围内;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的物质损失,也不能通过附带民事诉讼直接获得赔偿 。 接着,讲讲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是当事人依照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以解决其之间民事纠纷的法律途径。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相对更广泛一些,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既可以要求赔偿物质损失,也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等。像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等在满足条件时都可以纳入赔偿范围。 总体而言,民事诉讼在赔偿范围上比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更为宽泛,但具体选择哪种方式,还需要结合案件实际情况、诉讼成本、时间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 相关概念: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全体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和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