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和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我遇到个事儿,有人犯罪行为给我造成了损失,我想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索赔。但不太清楚到底哪些能赔、哪些不能赔,赔偿金额又该怎么算。就想了解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和计算标准,好心里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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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简单来说,就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顺便解决因犯罪行为导致的物质损失赔偿问题。比如有人被打伤了,在追究打人者刑事责任的同时,伤者可以要求打人者赔偿相关损失。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仅限于因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不包括精神损害赔偿。这是因为法律规定,精神损害赔偿一般通过单独的民事诉讼等途径解决。 在人身损害赔偿方面: - 医疗费,是按实际产生的费用,以从医学角度治疗身体损害必要为限,像整形、康复治疗产生的费用通常不算。比如因被打伤去医院治疗的各项检查、药品、手术等费用能赔。 - 误工费,以被害人工作单位实际扣发为限,并且不能高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三倍。例如,因为受伤请假,单位扣发了工资,这部分损失可要求赔偿。 - 护理费,指根据医治需要而实际支出的护理人员费用,以不高于医院护理人员的实际收入为限。比如请护工照顾自己所花费的费用。 - 交通费,以必要和实际开支为限。比如受伤后去医院复诊打车的费用等。 -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 被抚养人生活费,依照被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以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 - 丧葬费,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在物品损害赔偿方面,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比如犯罪行为导致的财物损坏、丢失等。 相关法律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也指出,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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