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试用期间被辞退工资该如何结算?

我在试用期内被公司辞退了,现在不知道工资该怎么算。我想了解下,按照法律规定,试用期间被辞退的话,工资是按照正常标准结算,还是有其他的算法呢?比如是按天算,还是按月算,需不需要扣除什么费用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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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试用期工资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试用期间被辞退,工资结算问题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工资结算”这个概念。工资结算就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按照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对劳动者工作期间的劳动报酬进行计算和支付的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同时,《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指出,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对于试用期被辞退的情况,工资结算同样要遵循上述规定。一般来说,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工资的结算方式通常是按照劳动者实际工作的天数来计算。例如,你试用期的月工资是3000元,一个月按30天计算,你工作了15天就被辞退,那么你的工资就是3000÷30×15 = 1500元。 用人单位在结算工资时,不能随意扣除费用。如果有合理的扣除项目,比如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等,也必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操作,并且要向劳动者说明扣除的理由和金额。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克扣或者无故拖欠试用期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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