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范围具体包括哪些?

我家人遭遇了刑事案件,不仅人身受到伤害,财产也有损失,现在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但不清楚哪些损失能在这个诉讼里主张赔偿,比如精神损失能不能赔,财产损失具体指哪些方面等,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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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情况。例如在故意伤害案件中,被害人因身体受伤而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这些都是为了恢复身体健康和弥补因受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所支出的费用,都属于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这里的人身权利主要是指身体权、健康权等物质性的人身权。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其次,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情形。比如犯罪分子故意砸毁他人的车辆、破坏他人的房屋等,被害人因财物的毁坏而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可以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需要注意的是,有一些情况是不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 一是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这是因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主要是对因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进行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通常不在此范围内。 二是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例如在盗窃、抢劫等案件中,犯罪分子非法获取的财物,应当通过追缴、退赔等方式处理,而不是通过附带民事诉讼来解决。 三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他人人身、财产权利构成犯罪,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另外,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受损失的单位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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