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刑事辩护有哪些规定?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在刑事诉讼中,为涉嫌故意伤害罪的被告人进行辩护是保障其合法权益的重要环节。以下将详细介绍故意伤害罪刑事辩护的相关规定。 首先,从辩护的基本概念来讲,刑事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针对控诉一方的指控而进行的论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减轻或免除罪责的反驳和辩解。对于故意伤害罪的辩护,其目的也是为了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司法的公正和公平。 在辩护过程中,常见的辩护要点和依据如下: 一、事实认定方面 在故意伤害罪的认定中,事实是基础。辩护律师需要仔细审查案件事实,看是否存在证据不足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如果指控被告人构成故意伤害罪的证据存在疑点,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那么就有可能作无罪辩护。例如,证人证言存在矛盾,物证的提取和保管不符合法定程序等情况,都可能影响证据的证明力。 二、主观故意方面 故意伤害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伤害他人的故意。如果被告人的行为并非出于故意,而是过失导致他人受伤,那么就不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十五条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在辩护中,律师可以从被告人的行为动机、目的等方面进行分析,看是否存在过失的情况。比如,在双方发生争执过程中,被告人的推搡行为本意并非是要伤害对方,而是出于情绪激动的本能反应,且对可能造成的伤害后果没有预见,这种情况下就可能属于过失行为。 三、正当防卫方面 正当防卫是一种合法的抗辩事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如果被告人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那么就不构成故意伤害罪。例如,在面对他人的暴力袭击时,被告人为了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而进行反击,即使造成了对方受伤,也可能属于正当防卫。 四、量刑情节方面 即使被告人构成故意伤害罪,辩护律师也可以从量刑情节方面进行辩护,争取从轻、减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六十八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此外,犯罪嫌疑人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在量刑时也会被考虑。 综上所述,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辩护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和论证,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为被告人争取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