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一审普通程序的流程图是怎样的?


刑事一审普通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时广泛适用的基本程序,以下为你详细介绍其主要流程,也能让你更好地理解对应的流程图。 首先是立案阶段。当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或者是被害人等向司法机关报案、控告、举报以及犯罪人自首后,司法机关会对这些材料进行审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接着是侦查阶段。立案之后,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会对案件展开侦查工作,他们可以采取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勘验、检查、搜查、查封、扣押物证、书证、鉴定、技术侦查等措施,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然后是审查起诉阶段。侦查终结后,案件会移送到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会全面审查案件的事实、证据等情况。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如果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之后进入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开庭前,法院会进行一系列准备工作,包括确定合议庭组成人员、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等。庭审过程包括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评议和宣判等环节。《刑事诉讼法》对每个环节都有详细规定,例如第一百九十条规定,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 以上就是刑事一审普通程序的主要流程,对应的流程图通常会以图形化的方式将这些阶段和环节展示出来,方便大家直观地理解整个程序的走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