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刑法挪用公款金额标准是怎样的?

我想了解下在刑法里,挪用公款的金额标准到底是怎么规定的。我不太清楚不同情况对应的金额界限,比如哪些金额算数额较大,哪些算数额巨大,这些标准对定罪量刑影响很大,所以想弄明白具体是怎样划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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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挪用公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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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挪用公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二)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三)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四)其他严重的情节。 第六条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挪用公款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二)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三)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四)其他严重的情节。 简单来说,如果挪用公款去进行非法活动,3万以上就可能被定罪,300万以上算数额巨大;要是用于营利活动或者超过3个月没还,5万以上算数额较大,500万以上算数额巨大。并且,挪用特定款物或者有不退还等情节时,在相对低一些的金额标准下,也会被认定为情节严重。这些金额标准对于司法机关判断是否构成挪用公款罪以及量刑轻重起着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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