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交通肇事逃逸是如何规定的?
我开车时不小心 和另一辆车擦碰了,当时因为害怕就直接开走了。后来想想很担心,不知道自己这种情况算不算是交通肇事逃逸,也不清楚刑法对于交通肇事逃逸具体是怎么规定的,会不会很严重,所以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知识。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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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法里,交通肇事逃逸是一个比较严重的违法行为。我们先来解释一下交通肇事逃逸是什么意思。交通肇事逃逸指的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出了事故,为了不承担责任就跑掉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这里的“重大事故”,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一般是指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或者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或者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关键在于主观上有逃避法律追究的故意。比如,撞车后不停车处理,直接驾车或弃车逃离现场;或者在送伤者去医院途中,未报案擅自离开等情况,都可能被认定为逃逸。而且,一旦被认定为逃逸,处罚会加重。就算一开始事故后果不严重,但因为逃逸,可能会面临更严厉的刑事处罚。所以,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及时停车,积极救助伤者并报警,配合处理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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