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判了之后民事还需要赔偿吗?
我家里人因为一些事被刑事判刑了,但是对方又提出了民事赔偿要求。我不太明白,都已 经刑事判了,怎么还要进行民事赔偿呢?这合理合法吗?想了解一下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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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刑事判决和民事赔偿是两个不同性质的法律责任,刑事判了之后,民事方面通常还是需要赔偿的。
首先来理解一下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的概念。刑事责任是指犯罪人因实施犯罪行为而应当承担的国家司法机关依照刑事法律对其犯罪行为及本人所作的否定评价和谴责,比如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等刑罚。而民事责任是民事主体对于自己因违反合同,不履行其他民事义务,或者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的人身财产、人身权利所造成法律后果,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像赔偿损失、恢复原状等。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这就明确表明了在刑事犯罪导致被害人经济损失的情况下,犯罪人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还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这为被害人主张民事赔偿提供了程序上的保障。
所以,刑事判了之后,民事赔偿责任并不因此而免除。刑事处罚是对犯罪行为的公法上的制裁,而民事赔偿是对被害人损失的补偿,二者目的不同,不能相互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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