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刑事案件国家赔偿标准是什么?

我涉及一个刑事案件,后来发现是错判,现在案子重审后我被无罪释放了。我想申请国家赔偿,但不太清楚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不知道赔偿金额是怎么计算的,都包含哪些方面的赔偿,所以想了解一下刑事案件国家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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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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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时,国家依法给予的赔偿。 在人身自由权赔偿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这里的“上年度”,是指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赔偿决定时的上年度;复议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决定维持原赔偿决定的,按作出原赔偿决定时的上年度执行。比如,若某人被错误羁押了 50 天,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为 300 元,那么他应获得的人身自由权赔偿金就是 300×50 = 15000 元。 对于造成身体伤害的情况,该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例如,某人因错案被刑讯逼供导致身体受伤,住院治疗花费了 5000 元医疗费,护理费 2000 元,误工 30 天,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为 300 元,其误工收入赔偿为 30×300 = 9000 元,那么他总共应获得赔偿 5000 + 2000 + 9000 = 16000 元。 若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除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外,还应当支付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此外,若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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