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最近在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对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立案标准这块不太清楚。想知道到底达到什么情况就会被认定构成这个罪,是从金额判断,还是有其他的条件呢?希望能详细了解下这方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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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简单来说,就是明知道是别人通过犯罪获得的东西或者这些东西产生的收益,还帮忙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用其他方法掩盖隐瞒的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它的立案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当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价值达到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时,就会达到立案标准。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有差异,具体的数额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 其次,如果一年内曾经因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受到过行政处罚,之后又再次实施这种行为的,也会被立案。 再者,要是掩饰、隐瞒的犯罪所得是电力设备、交通设施、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军事设施或者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等,同样会达到立案标准。 最后,若掩饰、隐瞒行为导致上游犯罪没办法及时被查处,并且造成公私财物的损失没办法挽回的,也可能会被立案。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相关概念: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指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 上游犯罪:指产生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先行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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