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盗窃数额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在法律中,共同盗窃数额的认定标准是有明确规定的。首先要明白,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对于共同盗窃数额认定,在司法实践里,会区分不同情况。如果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当按照集团盗窃的总数额来处罚。这是因为首要分子在犯罪集团里起到组织、领导的关键作用,对整个集团的盗窃行为和结果负有主要责任,所以要按照集团盗窃的全部数额来认定 。 对于共同犯罪中的其他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共同盗窃的数额处罚。主犯在犯罪中起到主要作用,参与组织、指挥盗窃活动,所以要对其参与或指挥的盗窃数额负责。 而对于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共同盗窃的数额确定。从犯在共同犯罪里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所以责任相对较小,按照其实际参与的盗窃数额来认定。 关于盗窃数额的划分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例如,甲、乙、丙三人共同盗窃,甲是首要分子,他们一共盗窃了50万元财物,那么甲就要按照50万元的盗窃总额来认定;如果乙是主犯,参与了其中30万元的盗窃活动,就按30万元认定;丙是从犯,只参与了10万元的盗窃行为,就按10万元来认定。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也说明,准确认定共同盗窃数额,对于确定犯罪人的刑罚有着重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