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我国债权转让现行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我手里有一笔债权,想转让给别人,但不清楚相关法律规定。不知道债权转让要满足什么条件,有哪些流程,受让人有什么权利义务等。希望了解我国关于债权转让的现行法律规定,避免转让过程中出现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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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转让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债权转让,通俗来讲,就是债权人把自己拥有的债权让给别人。比如张三借给李四1000元,张三就是债权人,他把这1000元的债权转让给王五,这就是债权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这就是说,不是所有的债权都能转让,有些特殊性质的债权,或者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不能转让的债权,以及法律明确禁止转让的债权,就不能进行转让。 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这意味着,债权转让要通知债务人,如果不通知,债务人还以为债权人是原来那个人,还是向原来的债权人还钱,而不用向新的债权人还钱。而且,一旦通知了债务人,就不能随便撤销,除非得到受让人的同意。 第五百四十七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这里的从权利,比如债权有对应的抵押权、质权等,这些权利一般也会随着债权一起转让给受让人。 第五百四十八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比如债务人李四对债权人张三有一些合理的理由不还钱,像张三的货物质量有问题等,当债权转让给王五后,李四也可以用这些理由来对抗王五。 第五百四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一)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二)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也就是说,如果债务人李四对债权人张三也有债权,并且符合一定条件,李四可以用自己的债权和转让后的债权进行抵销。 总之,债权转让涉及到多方面的法律规定,在进行债权转让时,一定要了解清楚这些规定,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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