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单上签约日期和申报日期有什么规定?
我在处理报关业务时,对报关单上签约日期和申报日期不太清楚。不知道这两个日期具体怎么填写,它们各自有什么要求和作用,会不会对报关流程和结果产生影响呢?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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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单上的签约日期和申报日期是两个重要的时间节点,在报关业务中有着不同的含义和规定。 签约日期指的是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与海关、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三方签订电子数据报关单委托协议的日期。这个日期代表着企业和海关之间就报关数据传输等事项达成了委托的约定。通常情况下,签约是报关业务开展的前期准备步骤,只有完成签约,才能进行后续的电子报关数据传输等操作。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对签约日期的填写做出严格的格式或者时间范围限制,但企业应如实填写实际签约的日期,以保证报关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申报日期则是指海关接受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受其委托的报关企业向海关申报货物进出口的日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不论以电子数据报关单方式申报还是以纸质报关单方式申报,海关以接受申报数据的日期为接受申报的日期。如果是采用电子数据报关单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为海关计算机系统接受申报数据时记录的日期;如果电子申报后需要现场交单的,海关工作人员在报关单上作登记处理的日期为海关接受申报的日期。企业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申报,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应当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十四日内,出口货物的发货人除海关特准的外应当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二十四小时以前,向海关申报。逾期申报的,海关会按照规定征收滞报金。 总之,报关单上的签约日期和申报日期都需要企业如实、准确填写,并且遵守相关的时间规定,以确保报关业务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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