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量刑标准致人死亡是怎样的?
我开车时因为危险驾驶导致了他人死亡,现在特别担心会面临怎样的处罚。我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危险驾驶罪致人死亡的量刑标准到底是怎样的,会受到多严重的刑罚呢?
展开


危险驾驶罪与因危险驾驶行为致人死亡的情形在法律认定和量刑上有所不同。 首先来解释一下危险驾驶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这里的危险驾驶罪本身的刑罚相对较轻,主要是处拘役并处罚金。 然而,如果危险驾驶行为导致他人死亡,这种情况通常不再单纯以危险驾驶罪论处,而是可能会以交通肇事罪或者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来定罪量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也就是说,如果是因为危险驾驶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进而导致他人死亡,可能会按照交通肇事罪来量刑,具体的刑罚会根据是否逃逸以及事故的恶劣程度等来确定。 要是危险驾驶行为具有与放火、决水、爆炸等相当的危害公共安全的性质,导致他人死亡的,可能会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所以,在不同的法律认定下,量刑的差距是比较大的。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