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通知书下达后几日未签订合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我参与了一个项目的投标,前段时间收到了中标通知书。但由于一些原因,暂时还没和招标方签订合同。我担心时间久了投标保证金要不回来,想知道中标通知书下达后,过了几天没签合同就不能退还投标保证金了?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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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招投标活动中,中标通知书下达后涉及到签订合同以及投标保证金退还的问题,这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时间节点和保证金退还规则。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投标保证金的概念。投标保证金是指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出具的,以一定金额表示的投标责任担保。其实质是为了避免因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随意撤回、撤销投标或中标后不签订合同等行为而给招标人造成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拒绝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也就是说,从中标通知书下达之日起,中标人有三十天的时间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若超过三十日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仍未签订合同,招标人就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招标人的原因导致未能在三十日内签订合同,那么中标人可以要求招标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且退还投标保证金。
此外,不同的招投标项目可能在招标文件中对签订合同的时间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规则有特别的约定。只要这些约 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应当按照约定执行。所以,在参与投标活动时,投标人一定要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了解其中关于签订合同时间和投标保证金的具体规定。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中标通知书下达三十日后未签订合同且无正当理由的,投标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但具体情况还需结合招标文件的约定和实际情况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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